向拾得遗失物者要求归还遗失物的起诉问题
律师朋友们,你们好,我遗失了一部手机,现在市场价格为1900-2500元,由于手机中装有防盗软件,在拾得者更换sim卡后,向预设的手机发送了相关的信息,包括手机串号,sim卡ID,以及拾得者使用的sim卡卡号(手机号),现在能否以此作为依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拾得者归还遗失物(拾得者以关机拒绝),这张sim卡为无名氏,但是可以通过SIM卡使用记录查询到SIM卡的使用者的名字和住所(这个方法是否法院支持诉讼),请朋友能帮忙解答一下,万分感激。
可以尝试一下。
至于向预设的手机发送了相关的信息是否会被法院采纳为证据,则要看你的证据是否能形成证据链以及法院的态度了。
逸飞法律解答:不构成犯罪,但构成不当得利,属于民事纠纷,失主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如果销毁,失主可以索赔,但要举证该物品的价值。
公民拾得遗失物拒不归还的,是否构成犯罪?失主有权向法院起诉索要遗失物吗?如果遗失物已被他人销毁,失
公民拾得遗失物拒不归还的,是否构成犯罪?失主有权向法院起诉索要遗失物吗?如果遗失物已被他人销毁,失主可以起诉索赔吗?楼主你好!很荣幸回答你的疑问。
根据你的陈述和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1、公民拾得遗失物拒不归还属于民事违法,一般不构成犯罪,但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刑法上的侵占罪。
2、拾得人有返还遗失物的义务,亦即失主(权利人)有请求拾得人归还遗失物的权利。
(具体请情见物权法109~112条之规定)3、同样根据物权法109~112条之规定,拾得人有保管遗失物的义务。
若拾得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因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权利人可以依法起诉。
(注:这仅是个人的参考意见,若涉及到重大民事权益建议咨询专业的执业人士,最后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
)如果原拾到人将遗失物弄丢了,怎么办?逸飞法律解答:不构成犯罪,但构成不当得利,属于民事纠纷,失主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如果销毁,失主可以索赔,但要举证该物品的价值。
如果相对方销毁拾得物且拒不赔偿的,应该怎么办?另外,如果相对方又将拾得物遗失的,原物主可以向相对方索赔吗?逸飞法律解答: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不当得利,原物主是基于所有权向拾到者要求返还的。
如果相对方又将拾得物遗失的,原物主可以向相对方索赔吗?逸飞法律解答:我不太明白你的相对方,你在说明白些。
也就是说,原拾得遗失物的人又将其拾得物遗失的,原物主可以向其索赔吗?逸飞法律解答:你的意思是,原拾到人将遗失物转卖?还是送人?还是又丢了?原物主都可以索赔,拾到人有保管的义务。
如果他坚决不赔偿是否就构成犯罪呢?逸飞法律解答:不赔偿不构成犯罪,因为他不构成侵占罪。
那这样失主也就毫无办法了吗?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失主就该自认倒霉了?逸飞法律解答:起诉至法院,获得法院判决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是的,但本罪告诉才处理。
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构成侵占罪,失主是有权要求返还的,如果被销毁那么要承担赔偿责任。
遗失物被别人占有还能索要吗
可以索要。
1、我国民法通则第第79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
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2、拾得人有归还遗失物的义务。
但是也有费用请求权,即请求失主偿还支出的费用;还有意定的报酬请求权。
如果失主不偿还费用的,那拾得人是可以留置遗失物的。
3、当然,如果拾得人拒不归还遗失物,那首先就是违反了民法通则、物权法,失主可以要求拾得人返还遗失物。
如果遗失物,价值巨大的,拾得人可能还涉嫌侵占罪。
拾得遗失物,并不能笼统的说是善意占有、还是恶意占有。
第一,拾得遗失物,只有得出拾得人占有了遗失物的这一个客观的事实状态。
而善意、恶意是占有人是否认为自己有占有的权源的主观问题。
二者之间不能直接等同。
第二,客观上,拾得人占有遗失物。
主观上,若想找失主归还,则为有权占有,占有的权源为无因管理之法定债权。
此法定债权并非请求本人为给付,而是作为占有的根据,是债保持力的体现。
有权占有并无善意、恶意之分。
其次,主观上,若不想归还,变为侵占,为无权占有中的恶意占有。
老师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个问题,请问拾得遗失物的人出卖遗失物后,民法该如何处理此行为?
在我国,遗失物是不适用善意取得的,即使是被通过出卖等手段转移后,失主仍可以要求占有人返还。
因此,遗失物被出卖后,失主仍然可以向占有人要求返还遗失物。
《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
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
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一,如果是在买受人不知情时其是善意第三人可以取得所有权。
原权利人只能要求拾得人赔偿损失。
二,如买受人知情人的,不能取得所有权。
原权利人可要求拾得人赔偿或买受人返还原物
拾得遗失物不归还的问题,多少钱要负法律责任,民警是否可以拘留拾得者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出两年一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任何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两年以上五年一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已经归还并愿意无条件赔偿,还要负什么法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出两年一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任何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两年以上五年一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你去盗窃,拿到钱财跑路,被擒获,你主动上交赃物,是不是警察叔叔就放你回家没事了???初犯并唔前科,金额不够5000,入罪最多判几年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出两年一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任何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两年以上五年一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b李某有权要求赵某返还600元李某是不当得利,应该附返还的义务。
本例中,李某把死牛变卖价款应该归还遗失物品的当事人。
归还遗失物要"误工费"就不道德了吗
不是的。
公民拾得遗失物有一个归还的义务,当中产生的合理费用,例如”误工费“,可以向得益方主张。
法律上是支持的。
我也不确定,还是看看专业人士怎么说。
拾得人对遗失物该如何处理?
曾宪义教授主编的考试指南第十一版民法学第330页写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应该归还或者上交国家,或者暂时保管,如有毁坏应负法律责任。
但是第364页写拾得人对遗失物的占有受法律保护。
有点自相矛盾的说,求指教--另,对曾宪义教授表示哀悼,今天才得知他老人家逝世的消息。
占有不是所有,此时捡到的占有和盗窃的占有不同属于合法的占有但是应及时归还或上缴,如果选择暂时保管,此时不就是合法的占有吗就是说拾得人对遗失物的占有只是暂时的对吧~懂啦~3Q~~~
收到遗失物应如何处理
1、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拾得人可以要求支付必要费用,但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但遗失物人发出悬赏广告,愿意支付一定报酬的,不得反悔;2、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同时其领取。
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自有关部门发出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
有关部门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拾得人拒不返还遗失物,按侵权行为处理。
拾得人不得要求支付必要费用。
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4、如果遗失物通过转让为他人占有时,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如果受让人通过拍卖或向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支付的费用。
权利人支付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拾得物转卖他人后无法取回,拾得人支付不了原物金额法律上怎么办?
拾得物转卖他人后无法取回,拾得人支付不了原物金额法律上怎么办?答一:因为拾得人将本不属于自己的拾得物转卖他人,其所得为不当得利,应该将其所得全额退还给失主。
二、原物金额在拾得人不知道拾得物真正价值的情况下卖给了第三人,且无法寻找获益的第三人,拾得人在失主找到自己的时候应该将其出卖拾得物的全部所得退给失主。
三、如果失主申明自己的失物价值不止拾得人交还失主物品价值,在出示失物价值证据的同时,协商以拾得人拥有的其他物品作价抵偿。
协商不成,可以到拾得人居住所在地或者失物丢失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首先要看买入方是否善意,即对方是否明知该物品是拾得物,若明知,则不属善意第三人,你可以向法院主张要求返还原物。
若对方确实不知,则为善意第三人,民法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你的东西无法取回,只能向拾得人请求赔偿。
若对方支付不了原物金额,可以与对方协商以对方拥有的物品作价抵偿。
如果拾得人不同意,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待法院判决后强制执行。
1有权利。
2你的理解是错误的,“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
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这句的理解应该是如果拾得人不归还遗失物而以对方履行了承诺才给来要挟所有权人,或者是所有权人去找他归还但是他不归还,而所有权人去法院以侵权之诉要求对方归还在这样的情况下拾得人是不能够要求对方按照悬赏给付的。
甲的一只羊走失被乙拾得赶回家中,饲养半月后被甲发现,但乙拒绝归还。
为什么甲还要支付乙饲养的费用?为什么甲拒绝支付费用乙可以留置该羊?明明是乙不对啊甲的羊丢失了,这时候甲已经失去对羊的直接占有,羊属于遗失物,乙拾得羊,是拾得人拾得人的权利:1、费用偿还请求权,拾得人为保管遗失物所支付的必要费用可以向领取人主张返还。
2、报酬请求权,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支付承诺的报酬。
3、留置权。
领取人局部支付拾得人、保管部门为保管遗失物所支付的必要费用,或承诺给拾得人的报酬的,拾得人、保管部门可以行使留置权。
4、费用偿还请求权或报酬请求权会因拾得人的恶意侵占遗失物而丧失。
谢谢我还想请问一下比如手机钱包这类物品丢失也是如此吗?《民通意见》第94条也规定,拾得人将遗失物据为己有、拒不返还引起诉讼的,按照侵权之诉处理,对拾得人所获取的收益,还可以按照不当得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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